突然來了個超級大新聞。
6月4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云南?。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征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暫未開展征管劃轉試點地區要積極做好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劃轉準備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簡單說,土地出讓金制度壽終正寢。
土地出讓金制度,是中國房地產行業繁榮20多年的一個政策基石。
1987年下半年,深圳特區率先開展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試點,做法是國家出讓土地使用權及允許土地使用權抵押。
隨后,1988年福州、???、廣州、廈門、上海、天津等城市也相繼進行了這方面的試點。
眾所周知,中國的財政是“四本賬”,按收入規模排列: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主要是靠稅收貢獻的,比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和個人所得稅,近5年稅收平均占比達到83%,非稅收入占17%,很大程度上需要用轉移支付等手段來統籌各地發展。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組成,在2019年,賣地收入占比達到了85.8%,根據申萬宏源研究所的數據,在2020上半年,這個比例已經達到了89%。
由于土地出讓金歸地方支配,建立在它基礎上,地方政府獲得了“經營城市”的動力、財力。
令世界矚目的中國城鎮化速度,其核心驅動力,就是由此而來。
但土地財政,也逐漸產生“成癮性”。尤其是一些二三四線城市,其發展幾乎已經離不開房地產市場的增長。
地方債務的無序擴張,各類城投公司的底層資產,都是土地。
那么,把土地出讓金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是為什么?
這要從一個文件說起。
去年9月份,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市)要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
那么,現在土地出讓金中,往農村投入多少?
2013-2018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是28萬億,往農村投了1.85萬億,只占土地出讓收入的6.6%。
高層顯然也看到了這個問題,2018年9月的《鄉村振興綱要》、2019年2月的1號文件、2019年6月的鄉村振興意見,都提及了“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
以前用于農村的支出太少,以后不但要提高,還要提高、再提高!
劃轉之后,轉移支付,??顚S?,地方再想舉債擴張就難了。
土地出讓金劃轉,也體現出房地產調控的“頂層設計”正在出現雛形。
以往地方利益和中央的房地產調控之間,其實始終有著隱形的博弈,畢竟土地財政命脈所系,經營城市、提升地價、確保房地產繁榮,是一種本能。
土地供應兩集中,邁出了第一步。出讓金改稅務征收,是第二步。
未來,地方在房地產行業的話語權重,將越來越低,房地產調控全國一盤棋的局面逐漸形成。
而房產稅,也由此帶來了更多的想象:
更多土地出讓金收入轉移支付給農村,那要想維持城市發展速度,勢必要開辟新的增收渠道。
目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還是間接稅(增值稅、消費稅)為主的稅制,為了給企業減負,更合理的給各個城市增加收入,房產稅、遺產稅等直接稅占比一定會提高。
從動作的速度和力度看,這一天不會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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